| 晓's profile*:.·´`* 浮生偷闲*´`·.:*PhotosBlogLists | Help |
|
|
December 13 秋水无痕 又见离愁没有看过《云水谣》的宣传,只是觉得VIVIAN好美,所以才会去看。结果黑暗中我一直默默地流泪,为碧云,为秋水,为子路,为他们的痴情心痛,为他们的无奈难过。以至于我一直不敢为他们写点什么,有些感觉不敢也不愿意去提及。只能藏起来,因为一碰,就让人心碎,让人心痛。
秋水的无奈 我为秋水掉了两次眼泪。一次是在朝鲜战场,土壕里的秋水慢慢打开碧云给他的本子,轻轻抚过碧云的照片,默默注视着系在丝带上的戒指。冰天雪地的寒冷、战争的残酷无情和随时都可能死亡的威胁,折磨人心的,那是什么样的一种思念。一次是在雪域高原,扛着氧气瓶的秋水听到碧云来了的消息,那一刹那,眼神里流露的,是惊,是喜,还有希望。他拖着冻伤的腿在稀薄的空气里奔走。在苦难中隐埋在心地那么多年的情感,在那一刻,全部爆发。我为秋水流泪,是心疼他的无奈。他没有变心,也不是薄情,不要责备他,我更愿意把他和金娣的结合看作那段特殊历史下的一出悲剧。在那个年代,作为一个党的干部,秋水怎么敢日夜思念台湾的恋人,又怎么拒绝穷追不舍根正苗红的护士?秋水一直爱着碧云,那纯洁的初恋,是他最美的回忆。即使在充满硝烟的战场,即使在空气稀薄的高原,碧云和碧云的等候永远是秋水的精神力量,支撑着他在没有她的地方一个人孤单的生活着。纵使,这相思成灾,思念变成了煎熬;纵使,那时光如梭,岁月拖垮了身体。离开碧云的时候,秋水说,我会记着,要是我忘了,就是我不在了。秋水是真的已经不在了,和金娣结婚的,是徐秋云,不是碧云的秋水。
碧云的痴情 如果说秋水让我阵阵心痛,那么碧云,这个外表柔弱内心坚定的女孩子,则是让我心如刀割。那一声“我要等秋水”的呼唤,喊得我肝肠寸断,那是以一个女人的青春和一生幸福为代价的执著。她多方奔走四处寻找秋水的下落,她把秋水的妈妈当作自己的母亲照顾。多年的等待,却最终等来的是秋水牺牲的噩耗。希望就这样破灭了,一生等待就这样全部落空。她那悲痛欲绝的哭声,是那么凄凉,那么绝望,让人心碎……
子路的默默无闻 子路是最容易被遗忘的角色。碧云等秋水,轰轰烈烈;子路等碧云,默默无闻。碧云的父亲问子路,你以后还会来吗。子路说,只要她还在等陈秋水,我一定会来;她等一个永远也等不到的人,我一定还有机会。他一直默默地守候在碧云身旁,在她需要的时候给她帮助和关爱,在她不需要的时候静静地注视她。子路的爱,善良,伟大,无私。碧云出去见朋友,子路叫住她,外面下雨,腿不要淋湿;碧云得到一个貌似秋水的死讯,子路一再劝说,那不是他。在子路心中,惦记的是碧云的腿病而不是碧云要去寻找秋水;在子路心中,在乎的是碧云的快乐而不是秋水的不在能让自己得到什么。对子路来说,这样的陪伴和守候,也是一种幸福。
金娣的敢爱敢恨 金娣对秋水说,你能等,我也能等。可是,她没有等。她在土壕里对秋水说我喜欢你,她在月台拿走了碧云的钢笔,她取了和碧云一样的名字,她追随秋水去了条件艰苦的藏区。她对秋水说,你就是等到死你也等不到她,我可怜你!我相信她是爱秋水的,可是比起子路,她要渺小很多。她的咄咄逼人,给倍受高原艰苦生活和日夜思念折磨的秋水,不是关爱,不是呵护,是压力,是打击,还有对碧云的自责和痛苦。即便改了名字,她也永远替代不了秋水心中的那个碧云。金娣得到了碧云的爱人,她的敢爱敢恨,让我佩服,却不认同。
面对爱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和追求。一开始,我觉得子路是幸运的,他的宽容与默默守候是他选择的幸福;金娣也是幸运的,她的大胆进攻让她得到了自己的爱人;但秋水是不幸的,他没能实现自己的承诺;碧云也是不幸的,她付出一生的代价最终全部破灭。 再写这些文字的时候,我已经改变了看法。秋水,永远是碧云的秋水;碧云,永远是秋水的碧云。他们的心一直在一起,从来没有离开过。 无论时空。 September 15 变形记变形记是湖南卫视新推的一档节目,我看得很少,不过还是很喜欢。 两个素昧平生的少年,一个是内陆都市的网瘾少年,家境富足却过早地对生活失去了热情和信心,一个是西部乡村的贫困学生,一心想通过读书改变命运,却面临失学危机。生活有时就是这么让人哭笑不得,拥有的永远不会去珍惜,没有的永远都在无助地渴求。但是——如果让这两个人互相交换身份,对换生活呢?即使只有短短的七天,让拥有的失去,让没有的得到,结果,将会怎样? 一个极具悬念和戏剧性的问题,相信所有的人都会迫不及待地想要知晓结果。 这是湖南卫视推出一个新节目《变形计》。在那里面,一个名叫魏程,来自湖南长沙的网瘾少年,将会远去青海省民合县,一个叫朵卜村的贫穷小村子,他要在那里扎扎实实地生活七天,给一个盲人爸爸当儿子,吃粗面制的馍馍,下地干农活,在家里操持家务。而另一个名叫高占喜的贫困少年,也就是盲人爸爸的真正儿子,将会去到湖南长沙,在魏程家体验魏程久已厌倦的富足生活,满足自己长久以来对都市繁华的向往。 看魏程的农村体验,他的每一次落泪都让人对他戒除网瘾增加了一份信心。但这个时候仿佛网瘾已经不是一个很重要的理由,身份的互换让他经历了以前从来没有过的人生。魏程从给学生上了一节计算机课后开始转变,老师对他的信任更使得自己有了被尊重的感觉。他面对着盲人爸爸从那双旧鞋子中拿出的20块钱而落泪,离开时盲爸爸为了给他去挑一担水洗澡扭伤了脚更令他对过去彻底释怀,终于说出了自己当初辍学的原因。 面对只相处7天的父母,他最后一个动作是下跪! 相对于城市孩子魏程的农村生活体验,观众们好像更关注那个贫穷的孩子高占喜。看他刚下飞机时窘迫的样子,看他坐进新爸妈的宝马车中那不经意间流出的泪水,这个孩子一定有很多心事。当他开始城市的生活后变化也随之而来,从当初一个月只有一元零花钱,到后来自己去超市买20多块的零食还有公园玩掉的20多块钱。面对繁华城市的享受和诱惑,成年人都难以自控更何况是一个孩子?有人说《变形记》对于高占喜来说是很残酷的,毕竟他最后还是要回到那个贫瘠的山村,走很远的山路上学,干粗重的农活,过属于他的生活。人们更多的是担心7天过后高占喜会不愿意离开城市,谁知在最后一集当他听说爸爸扭伤了脚后突然决定立刻回家。 他只是说:家里的麦子熟了。 两个少年互换身份后在7天内体验了完全不同的人生,7天的时间虽短但愿对他们的影响可以是一生。魏程在回到长沙后重新走入了校园,他应该感谢父母为他做出的一切。高占喜在结束了梦一般的城市生活后,也重新换上了那双沾满泥巴的旧布鞋干起了农活。而对于他今后的学习,这段经历无疑成为他心中的一个梦想。一个因为进入繁华都市而流泪,一个却因为离开贫瘠的农村而流泪。 最终一切似乎还是回到了原点,只是我们都愿意相信这两个少年一定会重新走出属于自己的人生路线! July 12 夏天幻灭事件 在家整理电脑,突然看到了这篇小故事。文档的编辑时间是在03年的5月。遥想当年,真的是喜欢这个故事到要死。全文4347个字,全部是自己一个一个敲进电脑的。没想到它竟然也能在两年前那次崩盘中残留下来,算是幸运吧。
蓦然回首,才发现自己,原来一直迷恋幻灭的感觉,那种一瞬间的短暂温暖的幻觉和却是更加黑暗更加无尽的幻灭。
却又,无力承受……
榛的房子租在上海西区某条陈旧的马路边上。那里有颓败的旧洋楼,很老的梧桐树。夏天冒着热气的路面,覆盖着阳光班驳的阴影。一条一条。车子很快地开过去了。阴影被揉碎。 黄昏的时候,明亮灼人的天空,开始容颜模糊。这是榛喜欢的时段。那几天,晚上的风非常大,吹过来很大很白的云团,在深蓝的夜空中,盲目而优美地经过。 榛记得那天和蓝一起躺在草坪上看云。他们爬墙进入一处高级公寓的栅栏。保安在交接班的时间里,刚好没在。那两幢白色的,有欧式阳台的楼,衬着暗蓝的夜空,很有气势。 他们找到大草坪,大丛的蔷薇和月季已经快要枯萎了,散发出死亡之前辛辣的芳香。天空突然变得广阔。大朵大朵的云。清凉而猛烈的风。围墙外是黑色的树影和破旧的阁楼。风吹过的时候,树枝在发出咔咔断裂的声音。这是这个沉闷的城市和炎热的夏天,在混乱中产生的一个奇迹。两个人开始不说话。 她在草坪上仰躺下去。她看着天,看着以颠倒的姿势倾斜的高层建筑。她对他说,我要看傻了。我会变得痴痴的。他躺在她是身边,草尖有些坚硬,戳在背上,但是久违的泥土气息让人呼吸顺畅。 她闭上眼睛,把食指靠在嘴唇上,嘘,不要说话,听听云走路的时候发出的声音。 远远地,几个保安走了过来。不好,有人来赶了。她拉住他的手,我们跑吧。两个人飞快地跑出去,他很久没有这样的跑步,听到自己的心脏在疼痛中发出沉重的声音。她一边跑一边尖叫起来。 天空真蓝,他说,像一块天鹅绒。不对。她说,那种蓝,是得了伤寒的病人的脸。 她在12楼的网站上班。他在她上一层的贸易公司做事。在电梯里,隔着下班的同事,他们彼此平静地看着跳动的数字,没有任何视线和语言上的交流。 她在一群衣着时髦、妆容精致的上海女孩里面,靠在电梯壁上,面无表情,神情疲惫。电梯里阴暗的光线,看过去是惨白的,照着她的脸。她的皮肤很灰暗,眼睛周围一圈淡淡的青烟。那是长期失眠以及抽烟过度的反映。她不想有任何遮掩,就这样赤裸地丑陋着。 除了漆黑的眉和长长的睫毛。我用了兰蔻。她喜滋滋地对他说,兰蔻有最好的眉笔和睫毛膏。她有风情的眼睛,形状秀丽。明亮,像熄火的煤一样,收敛的,摸上去会很烫。只是不会笑。 即使你的嘴唇在笑,你的瞳仁却没有办法笑。他说。她的眼睛真的和任何人都不同。那种冷漠的灼热击中了他。 他们去吃日本寿司。吃生鱼片,蘑菇和寿司,喝冰冻啤酒。然后他陪她去伊势丹。她购物的狂热让人害怕,有时候可以一个晚上在卡里刷掉近八千块。买的都是重复的衣服和首饰,以及大堆的化妆品。可是她从不化妆,穿来穿去就这么一条破牛仔裤。 你买的东西都用来做什么。他问。 堆积在家里,然后腐烂或者丢弃。她说。 她在试一条不适合她的丝绸裙子,把它裹在身上转来转去,她问他好不好看。 他把那条裙子拿过来交给小姐,然后拉住她的手,把她拽了出来。她说,干什么,我还要试。他一言不发,只是用力地拉着她的手。她像生气的孩子,不断地扭动身体,发出尖叫,在百货公司门口,他放开了她的手,他说,你以为能填补吗。如果你告诉我,能够,你就回去继续购买。你的心里有一个无法填补的洞,用物质是填不满的,你懂吗。 不要让我看到你这么无助。因为我会觉得自己无能为力。我会有犯罪感。 他看着她。然后转身离开。
回到家里,他扭开电视,洗澡,抽出一本茨威格的小说。他躺在床上,听到外面沉闷的雷声。一场暴雨终于要预期而至。他看时间,是晚上11点。他拨她的手机,她已经关掉。他对自己说,睡觉吧,不要去想她。她会没事的。她只是有些孤独。 他关掉灯。半小时。然后又扭亮台灯。他又拨电话,依然关机。他又关掉灯躺下去。 黑暗中听到窗外滂沱的大雨,整个城市变成空洞的容器,只听到沉闷的大雨声音。他再次扭开灯,坐了起来。他找不到她。 她说,你示范一个眼神发笑的样子给我看。 他说,不用。当你真正快乐的时候,你就会无师自通。 她微笑。雪白的牙齿,明亮的笑容,除了眼睛。 那一刻他想,他不会让自己的妻子有一双这样的眼睛。或者说,他不会要有这样一双眼睛的女孩做妻子。他想起大学时去一个海岛的旅行。晚上他跟着同学去看夜空下的大海。那黑暗的潮水寂静而汹涌的起伏。那一刻,他唯一的感觉是恐惧。 他不知道,什么样的男人会爱她。 他问她,有吗。 她说,你说呢。 他们站在淮海路的街头,夜色弥漫。周围是陌生的川流不息的人群和车群。他拿出555牌香烟,然后用手心护住火柴,看她叼着烟俯过来,火焰照亮她脸上漆黑的眉色和睫毛,一闪而过。她爱抽555。 她说,我爱过的男人,都只抽这个牌子,很奇怪。 两个人夹着烟,在大街上盲目地走。走到茂名南路的BLUE,那是他们最常去的酒吧。 BLUE有写在黑板上的歪歪扭扭的英文,有年轻英俊的外国男孩做服务生,有破裂而不激烈的摇滚,有昏暗的灯光和一到午夜就挤得转不开身的舞池。 她落寞地坐在吧台边上,沉闷地抽烟。那是她最常做的事情,一声不吭,只是沉闷地连续地抽烟,直到把一包烟抽完,把台子上的冰水喝完,然后起身离开。他通常在一边,安静地看着她。如果她想到什么,她会凑过来,把嘴唇贴在他的头发上,对他说话。 继续我们刚才的话题,她说,你认为什么样的男人适合我。 比你大十多岁,学理工科的,会对你有无谓而盲目的放纵。他说。 你呢,你认为什么样的女人适合你。 我的标准很简单,我只要她天真快乐,不要太聪明。 就这样? 就这样。 她笑。她又回过头去抽烟。我碰到过一个男人,每次他碰到我都会对我说,他爱我。 是吗,男人一般都只做不说。他们不愿意承担说我爱你的责任。 有时候是在我们告别的时候,他说,我爱你。有时候是在E-MAIL里面,他说,我爱你。有时候是在空旷的街头,他在对面说,我爱你。有时候是在我的耳边,他说,我爱你。 我相信我爱你已经变成一个问候语。就好像见面的时候,会说你好吗,或者是口渴的时候说,我要喝水。这句话摧毁掉我所有关于诺言和真实、信任和感情的标准,让它们变成了稀薄的空气和谎言。 他摧毁了你吗。 是的,他摧毁了我。因为,我得去习惯把这句话当成问候语。可是,你知道,它并不是问候语。 就在那一瞬间,他看到她的眼泪。水一样倾泻的眼泪,睫毛膏被融化,涂抹在眼睛周围,一塌糊涂。她失控而狼狈的哭泣,发生在喧嚣的音乐和和黑暗的角落里,一切被无声地淹没。
他最后一次拨了她是手机,依然听到被提醒关机的机械声音。他起床穿好衣服。 大街上雨雾弥漫,到处是滂沱的雨声。他终于拦到一辆TAXI,他冲进出租车里的时候,已经浑身湿透。他说,去茂名南路,BLUE。他又听到自己的心脏在疼痛中发出的沉重的声音。仿佛看到她张开手臂,在风中鸟一样的奔跑。 BLUE依然音乐喧嚣,在门外就能听到钝重的鼓点。他走进酒吧的时候,舞池里弥漫着涌动的人影和发呛的烟雾。他看到吧台边那个穿着白色刺绣吊带背心的女孩,她趴在吧台上,侧着脸在笑。一个肥胖的洋人老头站在她的身边,用手抚摸她的背,一下一下,好像在抚摸一只猫。她赤裸的肌肤在光线中发出惨白的光泽。 他拉住她的手,她的手指冰凉。他再碰她的额头,她的脸是滚烫的。 吧台上是零散的满满的烟头和烟灰,还有啤酒杯子。他说,跟我走。她脸上的表情很木然。他看到她冰冷的眼神,在漆黑的眉色和睫毛衬托下,是黑色的潮水。 我为什么要跟你走? 因为你喝醉了。 我不去。她轻轻地说,你不爱我。 她微笑,她看起来并不难受,只是有些许伤感。她温柔而伤感地看着他。 他没有给自己任何思考,用手指握住她的下巴,然后扭过她的脸,堵住了她的嘴唇。 跟我走。他低声地说。他的声音突然哑掉了,如果你不站起来,我就抱你走。 黑暗中她的眼睛灼然明亮。他舔她的眼睛,想让它们安静地闭上。然后她又睁开。 她凝望他。她的眼睛让他羞愧。 为什么不闭上眼睛呢。他听到自己浑浊的声音。 因为要记住你。记住,此时此刻。因为,我们会遗忘。 现在还记得我的名字吗? 你叫榛。我的呢。 你叫蓝。 不要对我说,你爱我。 我不说。 黑暗中她摸到香烟,两个人坐在床上抽烟。明亮的烟头隐隐闪烁。她起身,赤裸地走到窗边推开玻璃,她说,这是今年夏天最大的一场暴雨。真好。似乎可以把整座城市漂走。我们像不像在一艘船上。 小时侯,我住在亲戚家的阁楼里,每次下雨,我听着雨滴敲打在木板上的声音,就会以为自己是在一艘船上。 我记得小时侯是个皮肤饥饿的孩子,总是想让别人来拥抱我,抚摸我。因为想让别人注意,会故意把自己弄伤。用铁丝在手腕上勒,用刀片割自己,把自己冻感冒。因为如果不生病,就没有人会来抱我。 她笑。那时候我很孤独,我害怕黑暗。非常害怕。 肌肤相亲会带来什么。 带来短暂的温暖幻觉和更黑暗的幻灭。 你相信这是一个幻觉吗。他亲吻她。 是。我相信。 为什么。 因为我们不相爱。我们不爱。
凌晨的时候雨终于停止,而天色开始发白。地上是散落的烟头,还有她刺绣白色吊带背心。揉得很皱。这是纯麻的料子,一皱起来就惨不忍睹。纯粹的东西禁不起细微的打击,因为不堪。 她穿上牛仔裤和发皱的背心,把她的长发编成辫子。我们没有睡着过。然后现在该去上班了。她从冰箱里拿出冰水来喝,然后又点了一支烟。 她靠在浴室的门框上,看他剃须。她给他看她脖子上的斑痕。 我喜欢这个。她说。男人的亲吻会在皮肤上留下痕迹,只是都会消失。时间长短而已。 因为你从不相信他们。 是,从不相信他们。 你心里有那种长久的坚持的温柔的勇敢的真诚的感情吗。 有的。只是不知道可以交给谁。没有人。她低下头微笑。我相信你也有。但你也找不到人可以交出去。 他在上班的时候发现并没有预料中的头晕和困倦。他的精神很好,而且思路清晰。空闲下来的某个时刻,他会想起她。寂静地想起她。她的气息和皮肤。 他在E-MAIL里面写了一首诗给她:你在时间里行走的时候,爱情发出破碎的声音,等到你走回来的时候,它愈合。 但是他没有发出这封电邮。快下班的时候,他收到了她的E-MAIL。只有短短几句话:一整天我在听宇多田光的《初恋》,我不懂日文,但我听见她在歌声里哭泣。这种声音让人温暖。 她消失了一个星期。他知道她会这样做的,她需要一个安全的逃避的距离。他没有去打扰她。但是他想,她会好一点。他不是轻易和女人做爱的人,但是那一个夜晚,他想他因为怜惜她而和她做爱。就像一个孤独的孩子,你知道她要的是一个穿花裙子的娃娃,你不能让自己忍心不买下来送给她。 但是爱情不是一个洋娃娃。他们都很清楚。所以她避而不见。 那一年夏天,榛28岁,榛在一家贸易公司做部门经理。他是健康的正常的洁身自好的男人。英俊。他希望有一个快乐天真的妻子,不需要太聪明,因为他觉得自己已经足够聪明。 他不喜欢有对手。 真正的高手过招,只需要一个招式。 一招定生死。蓝说。 蓝是夏天的一个幻觉。当榛确信她已经彻底消失。她不再在12层的网站上班,公司的同事告诉他,她走了。 你相信这是一个幻觉吗。他亲吻她。 是。我相信。 为什么。 因为我们不相爱。我们不爱。 下着暴雨的夏天凌晨,赤裸的蓝趴在窗台上抽烟。然后对他说,这个城市太冷漠了,没有爱情我们会冻僵。没有永远我们会死亡。 他相信他们都会死去。在某一天。在某一刻。不再存在。 April 13 彼岸花{花开彼岸}佛语云:“彼岸花,开一千年,落一千年,花叶永不相见。情不为因果,缘注定生死。”
传说,很久很久以前,某个城市的边缘开满了大片大片的曼珠沙华,也就是彼岸花,它的花香有一种魔力,可以让人想起自己前世的事情。守护彼岸花的是两个妖精,一个是花妖叫曼珠,一个是叶妖叫沙华。他们守侯了几千年的彼岸花,可是从来没有见过面,因为开花的时候,就没有叶子,有叶子的时候没有花。他们疯狂地想念着彼此,并被这种痛苦折磨着。终于有一天,他们决定违背神的规定偷偷地见一次面。那一年的曼珠沙华红艳艳的花被惹眼的绿色衬托着,开得格外妖冶美丽。 神怪罪下来,这也是意料之中的。 曼珠和沙华被打入轮回,并被诅咒永远也不能在一起,生生世世在人世间受到磨难。从那以后,蔓珠沙华又叫彼岸花,意思是开放在天国的花,它的花的形状像一只只在向天堂祈祷的手掌,可是再也没有在这个城市出现过。这种花是开在黄泉路上的,曼珠和沙华的每一次转世在黄泉路上闻到彼岸花的香味就能想起前世的的自己,然后发誓不分开,在下一世再次跌入诅咒的轮回。
曼珠沙华,又称彼岸花。一般认为是生长在三途河边的接引之花。花香传说有魔力,能唤起死者生前的记忆。春分前后三天叫春彼岸,秋分前后三天叫秋彼岸。是上坟的日子。彼岸花开在秋彼岸期间,非常准时,所以才叫彼岸花。 相传此花是只开在黄泉之路上的花朵,是黄泉路上唯一的风景。在那儿大批大批的开着这花,远远看上去就像是血所铺成的地毯,又因其红的似火而被喻为”火照之路”。人就踏着这花的指引通向幽冥之狱。 彼岸花,花开彼岸,花开时看不到叶子,有叶子时看不到花,花叶两不相见,生生相错。 佛家语,荼蘼是花季最后盛开的花,开到荼蘼花事了,只剩下开在遗忘前生的彼岸的花。传说,彼岸花开在冥界忘川彼岸的血一样绚烂鲜红的花,有花无叶,当灵魂度过忘川,便忘却生前的种种,曾经的一切留在了彼岸,开成妖艳的花。
March 25 韩剧 韩剧太极旗飘扬:生死有情
一场无情的战争,
一次不经意的离别,
却是漫长的等待,
从此后,
人鬼殊途,阴阳相隔。
从青丝到白发,
等到的却是眼前的一堆白骨,
五十年来的盼望终于幻灭……
蓝色生死恋 “哥,你下辈子想做什么?我以后要做一颗树,因为树一旦种在一个地方,以后就不会换地方,这样就不会和家人分开了。”
海浪声吞没了深情的呼唤,那一记沉甸甸的拥抱,述说着二十年不灭的思念。当相爱的人不能在一起的时候,难道死亡就是唯一的结局?
色既是空
我爱你,也许与你无关。
我只想爱你,
傻傻地爱你,
好好地爱你。
我爱你,也许与你无关。
我想帮你实现每一个心愿,
我想给你开心幸福的每一天。
我爱你,也许与你无关。
March 20 何谓爱 无非凄风苦雨间 不爱宫墙柳,只被前缘误。
花开花落自有时, 总赖东君主 。 去也无从去,住也如何住!
若得江上泛偏舟,安愿随君住。 一个老练,圆滑,世故而又绅士的男人,能够在脂粉堆中从容不迫,游刃有余,却为什么逃不开一段让自己送命的孽缘? 他有贤惠忍让的妻子,聪慧绝伦的知己,甚至有暗恋着,而为之默默神伤的姐妹,为何最终的选择却是毒如蛇蝎的皇上的女人? 很多人觉得难以理解,但所有的一切却显得那么顺其自然.因为,这是孙白扬的选择。 最初,那是一种平等的对待,因为无法原谅父亲而对妻子的愧疚,对香浮洞悉心事的欣赏,两者是对等的;因为了解身为棋子的悲哀而对而淳的怜惜,对玉莹费尽心机却贬入冷宫的同情,两者是对等的;甚至,对而淳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的权谋厌恶,对玉莹装傻充愣的不屑,也是对等的。 然而,情节的发展奇妙而又必然,他从一开始就是而淳和她义父的中间人,这个身份,使他的心尽管处在平衡的状态,却做出了不平衡的行为,举手之劳的一碗汤药,举口之劳的一句谎言,将一个人送上了理论上的天堂,一个人推进理论上的地狱。 用生病的借口仅仅是想让她脱离战场,这是弥补内心无意伤害她的愧疚吗?也许是的,风光无限的而淳使他安心地渐渐远离,而阴暗角落里安茜为玉莹的辩白却震动了他的心怀。为了母亲吗?这个因为自己捏造的须有的病因而幽居在冷宫里苍白着面容的女人,早已没有了初次见她时伪装的张扬跋扈,不可一世。却是和他一样侍母至孝?那是怎样的一道伤口?是她不顾一切扑向火堆抢夺银票时的疼痛吗?明哲保身的孙白杨终于觉得看错了,做错了。他甚至觉得自己无法想象,该是怎样的一个女人,才能够一出生就因为绝伦的美貌而承受住生活顷轧中的苦痛。却又依靠裹着一层保护色顽强地生存,并且争取着应该获得的荣耀?他突然觉得她象一个谜,一个震撼着他灵魂的蜜。当感同身受的孙白杨长叹一句自以为看透了天下女人的心,却独独错看了她的时候,这个女人就不费吹灰之力地开始走向他的心了。 于是,一副手套的关心,为她打点下人的爱护,便成了他弥补愧疚而顺理成章的方法,这使得他的感情隐晦而深沉。但是,换得的也仅仅是感激,一双冬靴的温暖和一个荷包的情意。仅此而已。她说,“希望它可以陪大人走自己想走的路,走得逍遥自在就可以”,这何常不是一个聪明绝顶的女子?然而一个荷包,却终于成了他的牵绊,即使穿着冬靴也无法在广袤的雪地里远行了。在宫廷这个特殊的环境里,原本暧昧的情愫应该是可以在还没有成形的时候被埋葬的。因为孙白杨仍然老练、圆滑、世故而绅士,他可以不动声色却轻而易举地获得后宫所有人的欢心。 但是,在所有的一切还没有浮出表面的时候,所有的一切却已经使得势的而淳不能忍受了,尽管她是一个千锤百炼,所向披靡的特工,然而她首先是女人,一个爱着孙白杨的女人。爱情,使她在玩弄自以为是的谋略的时候显得愚不可及。站在高处的她因为妒忌而咄咄逼人,姐妹同坐一桌时的刁难,畅音阁上歇斯底里地威胁,所有的一切,仅仅是成全了玉莹成为一个更弱的弱者,当跌跌撞撞的她飞奔而下,扑进孙白杨的怀里,两人紧紧相拥的那一刻,她才真正明白过来,自己所爱的人已经离自己越来越远了。 到这里,玉莹仍然只是感激,感激孙白杨的帮助,她看见的,仅仅是他为她寻找机会时的心甘情愿。却不会留意到孙白杨收下冬靴时的欢喜,收下荷包时的沉重。她为她母亲而活着,这样的纯粹,又怎么窥探到他内心最沉重的负担? 然而,这样的负担,当孙白杨终于下定决心要放下的时候,却因为一幅画,没能放下。 他常常说自己是个怕死的人,面对宫廷争斗,他想做的,能做的只是息事宁人。只对有价值的人提笔作画的孙白杨,却在玉莹遗失与母亲的画像的时候,随即凭着记忆画了出来。按香浮的话说,“见大人落笔时的肯定,毫不犹豫,就知道此画中人已在大人心中有不少份量,大人已经无法忘记这个皇上的女人”。这样的情况对他来说,实在算不上是什么好事。但他却做得那么甘之如饴,只是为了见一见她失而复得的欣喜。 他用两根断指,借着一场闹剧,自以为又一次看透了这个不应该爱的女人。当所有的一切都随着一场暴乱而结素的时候,他看着玉莹决然的背影和而淳哀求的眼神,他为什么做出了无法回头的选择?一个巴掌无法改变她的决定,她冲着他怒吼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地为我回头的时候。他看到了她的痛苦,爱情与亲情两难的痛苦。那是她从不轻易表露的爱吗?他突然觉得自己已经得到了想要的,于是他明白一切都是他孙白杨自己的选择。 当一切消失在茫茫火海里的时候,当他和她肢体纠缠的前一刻,她用最后的吻给了他选择的答案。 爱,开始,然后结束。 March 05 爱如潮水断背山女性之间的爱往往可以表现得很唯美,而男性之间的爱和欲则不是那么容易表达的。《春光乍泄》留给我们的印象只剩下张国荣的“作”和两人无穷无尽的纠缠;《蓝宇》中的刘烨,一个被包养的男宠的悲剧,虽然也有热烈的情爱和悲痛的死亡,不过始终不能完全打动我。只有《断背山》,可以让我忽视这两个人的性别,而仅仅把它看作两个“人”之间的爱恨情仇。 李安不是第一次拍同性恋了,早先的《喜宴》虽然在说东西方文化冲突,其实底子也是同性恋,只是没有这次这么露骨。李安的本事在于,即使那么露骨的同性之恋,也能拍得那么唯美和低调;即使爱如潮水,也能拍出面上的闲淡。牢牢记得两人在断背山下的分别,那是两个热恋中人的分离,而且很可能是永远的分离,两人却没有表现出过多的缠绵,不舍就在杰克望着后视镜中的艾尼斯逐渐缩小,悲痛就在艾尼斯躲在墙背后抑制不住的失声痛哭,于是才知“平静”只是假相,宁淡婉约的背后是暗流汹涌。
断背山风轻云淡,牧羊的生活却空寂无聊,怡情的美景加上寂寞的心灵,让两个少年人不干这些苟且之事也难。李安用自己的理解和镜头说服观众,这是不得不发生的歧情,而且不让人产生鄙视之心。这是电影和原著最大的不同,原著中的牛仔粗俗而丑陋,电影中的少年俊美得简直男女通吃,背景也早已不是完全意义上的西部片,而是带着李安东方审美情趣的山山水水。 艾尼斯不能放弃世俗的偏见,害怕传统势力的迫害,始终不答应抛妻弃女,跟随杰克而去。但他们每年的断背山之约,仍对家庭带来了伤害。其实,这样不被社会传统价值观和伦理认可的感情,与婚外恋、兄妹恋等等一样,也是一种不伦之恋吧。不伦之恋总是充满激情,但也充满危险。李安表达他们的恋情也是克制的,双方都建立了自己的家庭,只是短时间的偷欢,可是伤害仍然存在,幸福仍然远离两人。 沾着血迹的衬衫,藏在衣柜里的衬衫,令人潸然泪下的衬衫。他们的苦,比男女之恋的苦更难堪,因为有爱,却不能说出口。“既然爱了就不后悔,再多的苦我也愿意背”,艾尼斯多么想说这句话呀,可直至杰克意外而亡,他也没有能够说,只能把那两件衬衫好好地珍藏。“I swear……”,是的,在心底,他已经承诺了很久了。 究竟是什么吸引了我们?是两个英俊而缠绵的男人?还是李安充满东方情调的叙述?李安说:“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断背山。”——是我们心中的“断背山”与李安的《断背山》产生了共鸣。“断背山”就像一方净土,是可以让人忘记世俗约束和议论、忘记“今夕是何年”的桃花源。 但是世间并没有真正的桃花源,所以杰克和艾尼斯的情爱故事在电影里可以很唯美,可以哀而不伤,可以那么美轮美奂。 却只是在电影里。
February 21 那时烟火
香港的爱情文艺片,一直钟爱玻璃之城。 那凄美的钢琴。 那灿烂的烟火。 绚烂之后,只剩下黑色夜空的寂静。 爱情是那场偶遇的烟火。 死亡是最无奈却又最完美的结局。
片头是一段流畅清冷的钢琴。带着悲剧的阴影。还有黑暗夜空中的烟火。 港生深爱着韵文,年少情怀,纯真的,又带着一点点轻率。似乎是轻易地别离。再次邂逅时已是中年,彼此都有了家庭。难以割舍的罪恶和快乐。直到彼此在一场车祸中相拥而死。 他们给自己的孩子都取了康桥的中文名字。因为那是他们年轻的时候,想去的地方。韵文和港生同居的时候,两个人的容颜都已沧桑。韵文痛苦地问港生,我们该怎么办。港生说,这是我们无法控制的。 这个世间有许多我们无法控制的事情。 听着那首歌的时候,感觉到时光的衰老。只是我们还拥有记忆。这样就已足够。 别离总是黯然。 港生再次因为要陪自己的妻子而对韵文失约的时候,韵文决定离开他。她说,为什么我们常常会同时喜欢两个人呢。她对自己的罪恶感感觉无措。港生曾对她说过,怕什么,我肯定是会娶你的。在舞会之后的校园里,他想要她。可是最终他并没有娶她。他只是爱她。无力自拔地爱她。韵文去了伦敦。他去找她。绝望中试图用望远镜找到她一闪而过的身影。可是镜头中闪烁而过的都是往事的片段。韵文年少的容颜,在夜色中象一朵鲜艳的玫瑰。韵文在风雨中扑向他的怀抱,以一种飞蛾扑火的姿势。最终扑向死亡。 死亡是无奈的选择,可是,死亡也是完美的结局。他终于永远属于她。 在钢筋水泥的都市里。在玻璃之城。没有人有太多机会看到烟火。 空寂的走廊上,少年的港生拉着韵文的手去参加学校的舞会。韵文清脆的笑声在黑暗中遥远。 时光的路途上,只留下爱情的足音。 然后一切消失。 June 15 小王子和花儿在小王子的星球上,过去一直都生长着一些只有一层花瓣的很简单的花。这些花非常小,一点也不占地方,从来也不会去打搅任何人。她们早晨在草丛中开放,晚上就凋谢了。不知从哪里来了一颗种子,忽然一天这种子发了芽。小王子特别仔细地监视着这棵与众不同的小苗:这玩艺说不定是一种新的猴面包树。但是,这小苗不久就不再长了,而且开始孕育着一个花朵。看到在这棵苗上长出了一个很大很大的花蕾,小王子感觉到从这个花苞中一定会出现一个奇迹。然而这朵花藏在它那绿茵茵的房间中用了很长的时间来打扮自己。她精心选择着她将来的颜色,慢慢腾腾地妆饰着,一片片地搭配着她的花瓣,她不愿象虞美人那样一出世就满脸皱纹。她要让自己带着光艳夺目的丽姿来到世间。是的,她是非常爱俏的。她用好些好些日子天仙般地梳妆打扮。然后,在一天的早晨,恰好在太阳升起的时候,她开放了。 她已经精细地做了那么长的准备工作,却打着哈欠说道: “我刚刚睡醒,真对不起,瞧我的头发还是乱蓬蓬的……” 小王子这时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爱慕心情: “你是多么美丽啊!” 花儿悠然自得地说: “是吧,我是与太阳同时出生的……” 小王子看出了这花儿不太谦虚,可是她确实丽姿动人。 她随后又说道:“现在该是吃早点的时候了吧,请你也想着给我准备一点……” 小王子很有些不好意思,于是就拿着喷壶,打来了一壶清清的凉水,浇灌着花儿。 于是,就这样,这朵花儿就以她那有点敏感多疑的虚荣心折磨着小王子。例如,有一天,她向小王子讲起她身上长的四根刺: “老虎,让它张着爪子来吧!” 小王子顶了她一句:“在我这个星球上没有老虎,而且,老虎是不会吃草的”。 花儿轻声说道:“我并不是草。” “真对不起。” “我并不怕什么老虎,可我讨厌穿堂风。你没有屏风?” 小王子思忖着:“讨厌穿堂风……这对一株植物来说,真不走运,这朵花儿真不大好伺候……” “晚上您得把我保护好。你这地方太冷。在这里住得不好,我原来住的那个地方……” 但她没有说下去。她来的时候是粒种子。她哪里见过什么别的世界。她叫人发现她是在凑一个如此不太高明的谎话,她有点羞怒,咳嗽了两三声。她的这一招是要小王子处于有过失的地位,她说道: “屏风呢?” “我这就去拿。可你刚才说的是……” 于是花儿放开嗓门咳嗽了几声,依然要使小王子后悔自己的过失。 尽管小王子本来诚心诚意地喜欢这朵花,可是,这一来,却使他马上对她产生了怀疑。小王子对一些无关紧要的话看得太认真,结果使自己很苦恼。 有一天他告诉我说:“我不该听信她的话,绝不该听信那些花儿的话,看看花,闻闻它就得了。我的那朵花使我的星球芳香四溢,可我不会享受它。关于老虎爪子的事,本应该使我产生同情,却反而使我恼火……” 他还告诉我说: “我那时什么也不懂!我应该根据她的行为,而不是根据她的话来判断她。她使我的生活芬芳多彩,我真不该离开她跑出来。我本应该猜出在她那令人爱怜的花招后面所隐藏的温情。花是多么自相矛盾!我当时太年青,还不懂得爱她。” 当他最后一次浇花时,准备把她好好珍藏起来。他发觉自己要哭出来。 “再见了。”他对花儿说道。 可是花儿没有回答他。 “再见了。”他又说了一遍。 花儿咳嗽了一阵。但并不是由于感冒。 她终于对他说道:“我方才真蠢。请你原谅我。希望你能幸福。” 花儿对他毫不抱怨,他感到很惊讶。他举着罩子,不知所措地伫立在那里。他不明白她为什么会这样温柔恬静。 “的确,我爱你。”花儿对他说道:“但由于我的过错,你一点也没有理会。这丝毫不重要。不过,你也和我一样的蠢。希望你今后能幸福。把罩子放在一边吧,我用不着它了。” “要是风来了怎么办?” “我的感冒并不那么重……夜晚的凉风对我倒有好处。我是一朵花。” “要是有虫子野兽呢?……” “我要是想认识蝴蝶,经不起两三只尺蠖是不行的。据说这是很美的。不然还有谁来看我呢?你就要到远处去了。至于说大动物,我并不怕,我有爪子。” 于是,她天真地显露出她那四根刺,随后又说道: “别这么磨蹭了。真烦人!你既然决定离开这儿,那么,快走吧!” 她是怕小王子看见她在哭。她是一朵非常骄傲的花……
沿着这样的轨迹漫步,期待着相逢一个零星花般的妖精十岁以前,就不说了,无非是淘气和不懂事。 |
|
|